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医学资讯

甘肃省内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年内取消药品加成

2015/6/19 19:18:25      点击:

文件指出,今年我省将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庆阳、白银两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加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有序推行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同时将专项整治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分级诊疗、多点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地要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研究制定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眼科、口腔、中医、康复等专科医院和高端特色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省级社会办医联系点。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媒体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